各学院:
为促进内蒙古大学学生全面发展,鼓励优秀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支持家境贫困的优秀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北京小米公益基金会设立“内蒙古大学小米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内蒙古大学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为确保2023年“小米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名额
(一)推荐条件
1.符合《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修订版)》(内大发[2022]25号)、《关于做好2023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内大奖助委[2023]1号)、《内蒙古大学小米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内大发[2022]48号)(见附件)有关规定;
2.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本院学生参与评选。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见附表1)根据本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人数自行平衡名额,等额推荐小米奖助学金候选人,在奖学金候选人中最多可推荐一位候选人参评小米特等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为差额评选,未获评特等奖学金者,仍可获得小米普通奖学金。最终全校评选出小米普通奖学金40人,小米特等奖学金10人,小米助学金20人。
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小米奖助学金候选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国内合作办公室在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有关要求
(一)评选原则及程序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履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学院推荐的评审程序,做好小米奖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材料申报
1.奖学金:《内蒙古大学2023年“小米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一式二份,
《内蒙古大学2023年“小米奖学金”材料汇总表》(附表4)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详细介绍自己的学习成绩、科研、竞赛、学生工作、社会公益等方面情况),个人学业(科研)业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需发证单位或学院审核盖章。
2.助学金:《内蒙古大学2023年“小米助学金”申请表》(附表3)一式二份,申请书一式一份,个人学业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一式一份。
3.申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2年9月28日,未按时报送视为放弃推荐。
4.提交方式:
请将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北校区主楼431室(联系人:王茹君 联系电话:499567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dfimu@imu.edu.cn
四、结果公示
国内合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小米特等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现场评审后,于10月13日前,通过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国内合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