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内蒙古大学2025年“比亚迪奖学(教)金”评选的通知2025-09-26    文字:    

相关学院:

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支持内蒙古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内蒙古大学比亚迪奖学(教)”,用以表彰优秀学生和教师。为确保2025比亚迪奖学(教)”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名额

(一)推荐条件

1.符合《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修订版)》(内大发[2022]25号、《内蒙古大学比亚迪奖学(教)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有关规定;

2.各相关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本学生、教师参与评选。

(二)推荐名额

相关学院按照分配名额(附表1)推荐获奖候选人。

二、组织领导

各相关学院负责本单位人选的初评和推荐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和评审;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有关要求

(一)评选原则及程序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履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学院推荐的评审程序,做好比亚迪奖学(教)金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材料申报

1.奖学金:《内蒙古大学2025比亚迪”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一式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个人学业(科研)业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需发证单位或学院审核盖章。

2.奖教金:《内蒙古大学2025比亚迪”奖教金申请表》(附表3)一式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人教学科研证明材料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申报时间:20259月26——20251024日,未按时报送视为放弃推荐。

4.提交方式请将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到赛罕校区主楼431室(联系人:王茹君 联系电话:499567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dfimu@imu.edu.cn

结果公示

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比亚迪奖学(教)金候选人进行评审,10月31日前对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59月26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内蒙古大学2025年 “小米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