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第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规定,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和民政厅联合开展了2021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对全区60家具有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核实。新确认了内蒙古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内蒙古云曙碧公益事业基金会、乌海市竹翠兰香公益基金会、内蒙古慈雨爱心协会、鄂尔多斯市天骄城乡社区发展基金会、呼伦贝尔市慈善总会等6家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